央行:2022年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344.21万亿元 ******
中新网1月11日电 央行网站10日发布数据显示,初步统计,2022年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344.21万亿元,同比增长9.6%。
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212.43万亿元,同比增长10.9%;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为1.84万亿元,同比下降17.4%;委托贷款余额为11.24万亿元,同比增长3.4%;信托贷款余额为3.75万亿元,同比下降14%;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2.66万亿元,同比下降11.6%;企业债券余额为31.01万亿元,同比增长3.6%;政府债券余额为60.19万亿元,同比增长13.4%;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为10.64万亿元,同比增长12.4%。
从结构看,2022年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1.7%,同比高0.7个百分点;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占比0.5%,同比低0.2个百分点;委托贷款余额占比3.3%,同比低0.2个百分点;信托贷款余额占比1.1%,同比低0.3个百分点;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占比0.8%,同比低0.2个百分点;企业债券余额占比9%,同比低0.5个百分点;政府债券余额占比17.5%,同比高0.6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占比3.1%,同比高0.1个百分点。(中新财经)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