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急盼两岸大规模复航,国台办建议可优先考虑恢复广州等直航航点******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陈立非】大陆顺应台商和广大台胞的意愿,大动作敦促两岸大规模复航,引发岛内高度关注。
1日下午,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发布声明,呼吁尽快恢复两岸直航航点,便利台胞往来。声明称,当前两岸疫情均已平稳,是进一步恢复两岸航线正常运营的有利时机,“大陆民航业务技术人员已通过两岸民航联系人渠道致函台民航主管方面,提出恢复两岸航线正常运营的建议”。
1日晚间,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通过“答记者问”的方式证实,大陆航空主管部门已通过“海峡两岸空运协议”联系渠道致函台湾方面,“希望贵我双方相向而行,推动两岸航线恢复正常运转,可优先考虑恢复台胞反映较为集中的广州等16个两岸直航航点”。
朱凤莲说,大陆方面认为,当前大陆疫情已得到很好的控制,台湾同胞完全可以安心前来学习、工作、创业、生活,“两岸同胞对实现正常交流往来的意愿强烈,我们高度重视并已全面做好相关准备”,希望台湾方面珍惜两岸空中直航来之不易的成果,采取务实措施,优先恢复台胞反映集中的两岸直航航点,持续推动两岸航线恢复正常运转,造福两岸同胞。
疫情暴发前,两岸客货运航点曾达到71个,其中台方10个,大陆61个。疫情暴发后,2020年2月时任台“行政院长”苏贞昌将两岸直航的61个航点限缩至只剩4个,包括北京、上海、成都和厦门。
针对大陆方面的呼吁,台湾陆委会1日晚回应称,将洽民航局进一步了解,有关增加两岸空运客运直航航点,当局将依疫情及两岸情势发展进行评估检讨。台湾民航局证实收到大陆来函,正在讨论中。航空业者对两岸增加航点乐观其成,但也坦言两岸目前政治情势依然冰冷,加上台方仍禁止陆客赴台,两岸航点、航班密集度短时间要恢复到像过去那样热络,恐有难度。
2日,台湾陆委会主委邱太三承认,去年已经有广东台商反映过,但他并未松口是否打算恢复更多航点。他还借口大陆疫情“仍有不确定性”,声称需要对方协助相关必要评估信息的提供。邱太三同时承诺,“在疫情可控前提下一定会逐步恢复两岸人民交流,达到舒缓台海情势紧张”。
连日来,台商不断呼吁当局恢复更多两岸直航航点。厦门台商会长吴家莹在接受采访时称,恢复两岸直航航点是大多数台胞、台企的需求,加上疫情现在已到新阶段,两岸都未要求入境隔离,现在恢复航点是非常好的时机。他表示,许多航点已停3年,台商急需让产业与经营尽快恢复正常,也盼望生活尽快恢复常态的便利性。他希望民进党当局重视这么多在长三角与珠三角的台资企业,以及台胞、台干的方便,“目前两岸双方应该以民生为主,政治意识形态是不是可以先放下”。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海基会2日在台北举办大陆台商春节联谊活动,这是新冠疫情暴发以来首度恢复,蔡英文与会致辞,而且正逢李大维回台担任海基会董事长,“其中有几项观察指标,例如全面重启‘小三通’、恢复航点与两岸航班数,及大陆专业人士能否来台交流等,备受关注”。
台湾“商总”主席赖正镒1日直言,台商最盼望的就是尽快恢复两岸直航航点,希望当局能加快恢复与大陆方面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快推进两岸观光旅游交流,恢复两岸对飞的航班与城市,从现有的4个直航城市至少再增加10个城市,比如像武汉、南京、青岛、重庆等台商聚集的一、二线城市。赖正镒同时呼吁民进党当局在评估疫情稳定的情况下,重新开放大陆观光客来台,这样更有助于恢复两岸的观光旅游交流,也为台湾观光产业在疫后挹注新动能。
有岛内媒体评论称,当今两岸仅存上海、厦门、北京与成都4个航点,相当不便,屡创新高的票价也非常人所能负担,因此台商、台生、台干近来频频发声,希望民进党当局尽快与大陆展开沟通与对谈,才能方便各方往来于海峡两岸。如果能加速启动与恢复两岸的各大航点,至少民间交流能够恢复到疫情前的规模,目前两岸紧张的对峙情势,才有迈向和平发展的融冰机会。(环球时报)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