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⑮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作者:辛翔飞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要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现阶段,主产区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中的根基性地位愈加凸显,但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面临诸多困境。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对于夯实我国粮食安全根基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我国粮食安全保障对主产区依存度显著升高
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我国粮食产销区域格局发生了重大历史性变化,主要特征是:主销区粮食自给水平显著降低,产销平衡区粮食产需缺口持续加大,主产区成为我国粮食安全保障的主体支撑。以当年全国人均粮食产量为自给标准计算,1978-2021年主销区粮食自给率由93.57%降至19.91%,粮食产需缺口由297万吨增至11800万吨;产销平衡区粮食自给率由87.29%降至78.40%,粮食产需缺口由851万吨增至3200万吨;主产区粮食自给率由106.65%升至139.33%,商品粮调出数量由1280万吨增至15000万吨。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巨大的粮食产需缺口均高度依赖于主产区的生产供给。
主产区经济社会及粮食可持续发展面临诸多困境
多年来,虽然国家不断加大对主产区发展的支持力度,但由于粮食生产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低,主产区大多数省份仍处于“粮食大省、经济穷省”的窘况之中。较为突出的表现在:一是经济发展相对滞后。1980-2020年,主产区GDP增长204.14倍,成就显著,但明显低于主销区286.66倍和产销平衡区234.96倍的GDP增幅。二是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偏慢。自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至2020年,主产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8.64倍,明显低于主销区48.49倍和产销平衡区42.20倍的地方财政收入增幅。三是地方财政支出能力偏弱。1994-2020年,主产区人均财政支出能力与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的差距均显著扩大。1994年主产区财政人均支出水平为269.3元,比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分别低337.0元和32.6元;2020年主产区人均财政支出增长至13477.8元,但与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的差距分别扩大到4022.0元和2686.8元。四是粮食生产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功能弱化。改革开放后,在国家政策支持下,粮食生产发展在农民收入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2010年,主产区13个省份中有6个省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此后,受国内外粮价倒挂冲击,粮食生产的增收作用减弱。2020年,主产区中仅有山东、辽宁、江苏三个省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黑龙江、吉林、河北等产粮大省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转变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五是人口吸引力偏弱。1980-2020年,主产区人口增长了29.01%,明显低于主销区103.20%和产销平衡区43.64%的人口增幅。尤其是进入21世纪后,随着主产区人口的大量流出,劳动能力较强的中青年人口和男性人口占比下降,劳动力较弱的老龄人口和妇女留守人口占比增加。上述方面问题的存在,均不同程度影响着主产区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根基的稳固,亟须通过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以解决。
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思路
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应加强顶层设计,明晰政策目标,坚持贡献与补偿相匹配,加大补偿力度,完善补偿保障机制。
加强顶层设计。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涉及中央和地方、主产区和非主产区、生产和消费、市场与政府等方方面面,需坚持一体设计、统筹协调、综合推进,确保政令一致,防止顾此失彼或政策内耗。
明晰政策目标。从国家粮食安全利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利益和区域生态利益等多维度综合评估主产区粮食生产的贡献价值,坚持贡献与补偿相匹配、补偿与粮食根基巩固相适应的原则,确立明晰的政策目标和时限,力戒将“合理补偿”“尽快实现”类政策原则虚化为政策目标。
健全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机制。现阶段,仅靠中央财政难以实现让主产区种粮不吃亏、得实惠的目标,必须建立由中央和受益地区共同负责的补偿机制。在补偿总体目标确定下,明晰划分中央财政和受益地区各方应承担的补偿责任。对于中央财政所承担部分,由国家通过健全资金保障机制,确保补偿资金足额到位。同时,对存在粮食产需缺口的地区,由国家按受益规模确定补偿标准和统一归集补偿资金,按贡献度对主产区进行补偿。
健全主产区经济发展助推机制。主产区粮食生产根基的巩固,以及其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状况的改变,既要靠利益补偿机制“输血”,也要靠其经济提速增效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国家应在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同时,加大力度健全主产区经济发展助推机制。一是支持主产区率先建成农业强省。鼓励主产区加强现代农业建设,进一步夯实粮食生产根基,并利用粮食等农产品生产优势,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强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在建设农业强国中走在前列。二是支持主产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鼓励主产区“弯道超车”,抢占新技术应用制高点,大力发展节地节水高效集约的现代制造业和服务业,形成后发优势。三是支持主产区提升现代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大对主产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强区域发展吸引力和竞争力。
边角料食品成“流量密码” 鱼龙混杂亟待加强监管******
边角料食品成“流量密码”但鱼龙混杂亟待加强监管
专家建议出台标准严把质量安全关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永远不要对‘边角料’抱有偏见!”用手机对桌上摆放的三袋食品从不同角度拍了两张照片后,家住北京市海淀区五路居的张延在朋友圈发送了一条推荐零食的消息。
他所推荐的这三款零食分别是猪肉脯、牛肉干和核桃仁,它们有一个共同特征——“卖相”不好。
“这些叫边角料食品,就是那些被压碎挤破,品相不太好的食品。”张延解释称,这些零食口感与正品无异,价格却便宜不少,绝对是“物丑价廉”的佳品。
当前,边角料食品受到越来越多年轻人的热捧,网购平台成为边角料食品最大的销售渠道。但边角料食品存在质量良莠不齐、以次充好等问题,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边角料食品既能让消费者得实惠,也能为企业降本增效,但‘双赢’的前提是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边角料食品非法外之地,应考虑出台相应标准规范,并加大监管力度,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边角料食品销售量暴增
自诩为“资深吃货”的杨喆早在几年前就对边角料食品有所了解。
“当时一家大型面包房出售吐司面包边,外观不齐整,但吃起来口感不错。”杨喆透露,最初的边角料食品大多来自面包房和蛋糕店,店家将加工剩下的面包边、蛋糕边等食材装袋销售。由于价格便宜,受众群体主要为中老年消费者。如今再次爆火的边角料食品则更像“网红食品”,追求猎奇的年轻人成为主要购买群体。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输入“边角料食品”关键词,搜索出大量店铺,其中以肉脯、牛肉干等肉类食品边角料为主,也有包括巧克力威化碎、海苔碎、核桃仁碎等各类食品。
“头两年生意一般,不少消费者对边角料食品心存芥蒂,认为是‘剩’的或是坏的,宣传产品时根本不敢提边角料等字样。”某售卖肉干边角料的商家向记者透露,自己的主业是做牛肉干加工,由于每批加工都能剩余一些边角辅料,为避免浪费就将这些肉干边角料再次调味后出售。最近一年边角料食品大热,有顾客甚至专门询问产品是否属于边角料食品,因此商家在宣传时都会力推边角料食品的概念。
一组数据也足以说明边角料食品的炙手可热。
据魔镜市场情报数据平台发布的《2022年一季度消费新潜力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2022年第一季度,零食边角料相关产品在某电商平台销售额为2030万元,同比增长1749.23%。
产品良莠不齐问题频发
“千万别怀疑边角料食品的实力”“边角料食品好吃不贵,按斤囤不心疼”……在某社交平台上,不少帖子向网友们极力宣传着边角料食品的优势。
边角料食品是否真的物美价廉?记者调查后发现,现状并不乐观。
记者浏览了某电商平台多家销售边角料食品的店铺评价后发现,不少消费者都吐槽食品名不副实,甚至存在以次充好,销售“三无”产品等问题。
杨喆曾在某电商店铺购买一款五连包促销装的边角料肉脯,收到货后发现,产品包装非常简陋,塑料包装袋上仅印有猪肉脯字样,并无生产商、产品信息等具体标识,就连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都只是印在袋内的一张小白纸上。
杨喆就此询问过商家,商家解释称产品均为生产线加工生产,只是分装方式不同,质量绝无问题,且边角料食品并非完整正品,因此无法使用原产品包装袋进行包装。
“来路不明”是当前边角料食品存在的又一大问题。有消费者吐槽,自己购买的猪肉脯碎中竟然还夹杂着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种类的肉丝”。
记者发现,这类“混合产品”绝非偶然,多名消费者表示,在购买的边角料食品中发现过“不明产品”,有些同一包装内的食品吃起来口感味道也相差很多,不像是同一批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食品。
在从事食品加工行业多年的李智看来,除非是一些大型食品加工厂,否则边角料的产出是很有限的。
“食品边角料是在制作食品时出现的零碎材料,因形状等原因无法被正品采用。企业为了经济效益,会控制边角料的产生,即便出现,大部分也会被用作食品原料,回收再制作。”李智认为,实际中大规模售卖的边角料食品不能排除是从多种渠道收集而来。
随着边角料食品逐渐成为“流量密码”,很多人在购买时都忽略了价格,有消费者“算账”后发现,一些打着物美价廉旗号的边角料食品和正品价格相差无几,有的甚至超过正品售价。
《白皮书》提到无法保证产品品质、性价比存疑、演变成营销概念已成为边角料食品行业的痛点。部分商家用低质量产品、宠物食品和临期食品冒充零食边角料;部分商家通过包装方式误导消费者,产品真实价格甚至高于正装产品;还有的商家仅将边角料作为营销概念添加至一般商品的标题中。
亟待出台相关标准规范
“边角料食品也是食品,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指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包装上应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尽管边角料食品多采用“散装模式”,但法律规定,散装食品外包装也要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刘俊海补充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因此商家不能以简装等任何理由推脱提供产品信息,更不能销售“三无”食品。
鉴于当前边角料食品多在网络渠道售卖,陈音江提醒电商平台也要加大审核力度。电子商务法规定,平台对于商家具有资格审核义务,在食品、药品等关于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领域,平台未尽资质资格审核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在呼吁商家遵纪守法的同时,更应强化电商平台责任,对商家严格审核,一旦出现消费者投诉等要积极介入并协助调查,保障消费者权益。
“目前我国对于边角料食品,并没有对应的产品标准或管理规范,使其处于‘灰色’地带。”刘俊海认为,针对边角料食品的特殊性,可以考虑由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等出台相应的标准和规范,避免出现监管盲区。
刘俊海举例称,可对边角料食品的加工、存放、包装和销售模式等进行规范。比如,哪些食品边角料适宜出售,哪些不适宜;边角料食品可能含有多批次产品,如何合理确定保质期等。
同时,还应加强对边角料食品的监管,相关部门应对肉脯碎等重点品类食品的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抽检,电商平台也应收集消费者投诉问题,协助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对出现问题的商家要采取“零容忍”态度,强化打击力度,加大不法商家违法成本,合力严把边角料食品的质量关和安全关。
漫画/李晓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